今日要闻!女子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被罚20元引争议,律师解读相关法规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9 00:38:49 108 0条评论

女子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被罚20元引争议,律师解读相关法规

北京 - 近日,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时被交警拦下罚款20元,引发了网友热议。该女子认为自己并未违反交通法规,对此表示不服。那么,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究竟是否违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也就是说,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时,车主应当下车推行,不得骑行通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栾燕律师表示,该女子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行为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交警部门对其处以20元罚款是合法的。

栾燕律师同时指出,电动车作为非机动车,在交通法规中享有一定的通行权利,但也需要遵守相应的通行义务。骑车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近年来,随着电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电动车违规行为也频发。为了规范电动车交通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各地交管部门纷纷加强了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车车主,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切勿骑行上人行横道,以免造成交通事故或被处罚。

以下是一些可以补充到新闻中的细节:

  • 女子被罚款的地点和时间
  • 女子当时的行驶速度
  • 女子对处罚的具体异议
  • 交警部门对该事件的回应
  • 当地电动车交通管理的现状和措施

此外,还可以加入一些分析和评论,例如:

  • 如何才能更好地平衡电动车和行人的通行需求?
  • 如何提高电动车车主的交通安全意识?
  • 如何加强对电动车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希望这篇新闻稿能够符合您的要求。

ST爱康被立案调查 股民维权或迎曙光

ST爱康(002610) 陷入财务困境,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股票面临退市风险。近日,证监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为股民维权注入了新的希望。

维权时间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ST爱康股民可在 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4月30日 收盘前买入并持有股票者,可以依法向公司维权索赔。

维权条件:

  1. 在法定期限内买入并持有ST爱康股票;
  2. 能提供完整的股票交易凭证;
  3.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维权流程:

  1. 股民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证券账户对账单、交易记录、身份证明等;
  2. 选择一家维权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维权;
  3. 律师会指引股民完成后续的维权程序,包括参加听证、诉讼等。

维权金额计算:

ST爱康股民的损失金额一般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损失金额 = (买入价 - 卖出价) * 股票数量 + 应收股息

其中,买入价以投资人实际买入股票的价格为准,卖出价以投资人实际卖出股票的价格为准,应收股息以投资人持有股票期间所应收取的股息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见。股民应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

以下为此次维权事件的最新进展:

  • 2024年6月12日, ST爱康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邹承慧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 2024年6月13日, 多家维权律师事务所发布维权公告,表示将代理ST爱康股民依法维权。

维权分析:

ST爱康被立案调查,为股民维权提供了有利的法律依据。根据以往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股民胜诉的可能性较大。但维权过程可能较长,需要投资者耐心等待。

投资者应理性维权, 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要注意甄别虚假信息,选择正规的维权渠道。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0:38:49,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心宜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